1. 一般条款
本公开要约包含订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和/或"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本要约是向一个或多个特定人士发出的提议,该提议足够明确,并表达了提出提议的人将自己视为与接受该提议的收件人订立合同的意图。
履行本要约中规定的行为即确认双方同意按照本要约中规定的条款、方式和范围订立买卖合同。
以下公开要约文本是卖方向有关人士发出的正式公开提议,旨在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37条第2款的规定订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自双方履行本要约规定的行为之时起视为订立并生效,即表示无条件且完全接受本要约的所有条款,不存在任何例外或限制,按附合条件成立。
2. 术语和定义
合同 — 本要约文本及其附件(附件为本要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买方通过实施本要约规定的默示行为而接受。
默示行为 — 表达对交易对方提出的订立、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提议的同意的行为。该行为包括全部或部分履行交易对方提出的条件。
卖方互联网网站 — 包含在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程序及其他信息的集合,通过互联网以下域名和网络地址提供访问:maxos.space、totem.space。
合同当事方(当事方) — 卖方和买方。
商品 — 买卖合同项下的商品可以是符合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9条规定的任何物品。
3. 合同标的
根据本合同,卖方有义务将物品(商品)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买方有义务接受商品并支付确定的货款。
商品的名称、数量、品种、价格、交付方式及其他条件根据买方下单时卖方提供的信息确定,或在卖方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maxos.space、totem.space。
对本要约的承诺通过默示行为表达,特别是:
— 在需要注册账户的情况下,在卖方互联网网站上注册账户的相关行为;
— 通过填写商品订单申请表;
— 通过卖方互联网网站上注明的电话或电子邮件传达订立合同所需的信息,包括卖方根据买方请求回电的情况;
— 买方支付商品货款。
上述清单并非详尽无遗,可能还有其他明确表达接受交易对方提议意图的行为。
4. 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 卖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条件要求支付商品货款及交付商品;
— 在买方有不诚信行为的情况下拒绝与买方订立合同,特别是:一年内2次以上拒收质量合格的商品;提供明知虚假的个人信息;退回被买方损坏的商品或已使用过的商品;其他不诚信行为;
— 卖方有义务向买方交付质量合格、包装适当的商品;
— 交付不附有第三方权利的商品;
— 组织向买方交付商品;
—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和本要约的要求,向买方提供所有必要信息。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买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条件要求转让商品;
— 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和本要约的要求,要求提供所有必要信息;
— 基于合同和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的理由拒收商品;
— 买方有义务向卖方提供正确履行合同所需的真实信息;
— 按照合同条款接受并支付商品货款;
— 买方保证理解合同的所有条款;买方无保留地、完全地接受所有条款。
5. 价格和结算方式
商品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根据买方下单时卖方提供的信息确定,或在卖方的互联网网站上公布:maxos.space、totem.space。
合同项下的所有结算均以非现金方式进行。
6. 商品的换货和退货
买方有权将以远程方式购买的商品退还(换货)给卖方,但根据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规定不予换货和退货的商品清单除外。质量合格和不合格商品的退货条件、期限和程序根据俄罗斯联邦民法典、1992年2月7日第2300-1号俄罗斯联邦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2020年12月31日第2463号俄罗斯联邦政府令批准的规则的要求确定。
如果商品未被使用、其消费性能得到保留且有从卖方处购买的证据,则应满足买方关于换货或退货的要求。
7. 保密性和安全性
在履行本合同时,双方根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FZ号联邦法律《个人数据法》和2006年7月27日第149-FZ号联邦法律《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的现行版本,确保个人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双方承诺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保密,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所获信息的泄露。
保密信息是指卖方和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传递的需要保护的任何信息。
此类信息可能包含在卖方提供的地方性法规、合同、信函、报告、分析材料、研究成果、图表、图形、规格和其他文件中,无论是纸质形式还是电子形式。
8.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即在给定条件下的特殊和不可避免的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履行义务,双方免除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当履行的责任,不可抗力包括:当局的禁止行为、流行病、封锁、禁运、地震、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
在上述情况发生时,一方有义务在30(三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由授权国家机关出具的文件是不可抗力事件存在和持续时间的充分证明。
如不可抗力情况持续超过60(六十)个工作日,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退出本合同。
9. 当事方的责任
在不履行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当事方根据本要约的条款承担责任。
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义务赔偿另一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10. 本要约的期限和效力
本要约自在卖方网站上发布之时起生效,在卖方撤回之前一直有效。
卖方保留随时自行决定修改要约条款和/或撤回要约的权利。关于要约变更或撤回的信息,由卖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通知买方:在卖方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在买方个人账户中发布,或向买方在订立合同时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电子邮件或邮寄地址发送相应通知。
合同自买方接受本要约条款之时起生效,在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一直有效。
卖方对合同所做的变更以更新后的要约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后,视为买方完全接受。
11. 附加条款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俄罗斯联邦现行法律管辖。本要约未规定或未完全规定的所有事项,均按照俄罗斯联邦实体法处理。
在双方履行根据本要约条款订立的合同义务过程中可能发生争议时,双方有义务在启动司法程序前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司法程序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进行。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争议或分歧,应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解决。诉前争议解决程序为必经程序。
双方确定,根据本要约条款订立的合同的语言以及双方任何互动(包括通信、提出要求/通知/说明、提供文件等)所使用的语言为俄语。
根据本要约条款应提供的所有文件须以俄语编写,或附有按规定程序认证的俄语译文。
一方在违反本要约条款的情况下不采取行动,不剥夺有关方在以后保护其利益的权利,也不意味着在将来发生类似或相近违约行为时放弃其权利。
如卖方互联网网站上包含其他网站和第三方材料的链接,此类链接仅为信息目的而发布,卖方对此类网站或材料的内容不行使任何控制。卖方不对因使用此类链接而可能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